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三期师生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的通知

2013 年 9 月 21 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广普及普通话,提高学校师生普通话水平,校语委办将组织开展第二十三期师生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测试对象

(一)教师及管理人员

1.未参加过普通话培训,尚未获得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的新教师及管理人员;

2.需申领教师资格证书但未通过普通话测试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二)学生

1.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

2.拟报考公务员或教师资格需参加普通话测试的学生;

3.自愿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本校其他专业学生。

培训时间拟安排在10月中旬,测试时间暂定11月中下旬。具体培训和测试时间、地点待报名人数确定后另行通知。报名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的师生可登陆校园网教务处网站(域名:jwc.njust.edu.cn)查询培训、测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

二、报名要求

1.教师及管理人员到所在学院负责人事的老师处报名,并交纳所需费用;

2.硕、博士到所在学院负责研究生教务的老师处报名,并交纳所需费用;

3.本科生到所在学院的年级报名,并交纳所需费用。

负责本科教学的教务员老师将本学院所有报名数据汇总后,于10月11日前将相关费用、汇总报名表一份(含EXCEL表格电子版,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报语委办(教务处114室),逾期不予办理。

根据国家语委和江苏省语委要求,2011年起已采用新版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凡参加过学校组织的国家四、六级英语考试照片采集的同学不需再专门采集照片,没有电子照片的师生将另行通知提交电子照片。

三、收费标准

根据苏教财〔2004〕4号、苏价费〔2004〕104号、苏财综〔2004〕29号文规定,参加培训测试的教师及管理人员需交纳培训测试费84元,教材费16元,合计100元;参加培训测试的学生需交纳培训测试费64元,教材费16元,合计80元。(注:教材自愿购买)

四、测试内容和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测试内容不变。本着“以训保测,以训促测”的原则,未经培训不得参加测试。

1.测试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限时3.5分钟);

(2)读多音节词语50个(限时2.5分钟);

(3)朗读:60篇朗读材料中选定1篇(限时4分钟);

(4)说话:30个说话题目中选定1个话题(限时3分钟)。

各项在总分中所占的比例分别是:10%、20%、30%、40%。
2.测试要求和评分标准:依照《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的规定执行。

五、测试合格者将发放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此证书终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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