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级优秀学生调整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3 年 4 月 10 日

各学院: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优秀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详见南理工教〔2008〕589号)规定,本学期将开展2012级优秀学生调整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15日前,各学院按照2012级开设专业招生数的10%-15%确定拟接收人数,每个专业拟接收人数不少于3人;同时上报学院招收优秀学生报名条件及实施细则(附件1);

(二)4月17日,学校审核并公布各学院分专业拟接收指标、报名条件及实施细则;

(三)4月17日-22日,符合报名条件且有调整专业意向的学生填写《南京理工大学优秀学生调整专业审批表》(附件2)并交所在学院,每名学生可申报同一学院的两个专业;

(四)4月24日前,各学院完成对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并填写《2012级优秀学生调整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

(五)4月25日,学校汇总报名名单;同时组织外语、人文类专业申请转理工、经管类专业学生的高等数学Ⅰ考试;

(六)4月28日,学院根据高等数学Ⅰ(数学分析Ⅰ)、大学英语Ⅰ等主要基础课成绩,综合学生的学分绩点和整体表现,按照专业招收人数1~2倍确定面试学生名单;

(七)4月28日-5月6日,组织面试,其中外语、人文类专业申请转理工类专业的学生,可加试大学物理等知识内容;其他专业转外语、人文类专业的学生,可加试文科综合等相关知识内容;

(八)5月9日,各学院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予以公示;

(九)5月17日,公布准予调整专业的学生名单;

(十)被批准调整专业的学生从下学期起按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修读学业;

(十一)跨学院调整专业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时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南京理工大学优秀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执行,请各学院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及时通知学生,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学院招收优秀学生人数、报名条件和实施细则表

2.南京理工大学优秀学生调整专业审批表

3.2012级优秀学生调整专业情况汇总表
请到学校教务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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