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的通知

2014 年 3 月 2 日

各单位:

按照本科生科研训练“百千万”计划的实施要求,学校将启动2014年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与学生
1. 全体2012级学生,每名学生参加一个项目。
2. 还未参与项目研究的2011级学生;之前未通过项目结题答辩的2011级学生;已开展项目研究但被中止的2011级学生,均须参加本次申报(可以重新申报原项目)。
3. 学生在毕业前必须主持或参与完成一个项目,并且通过结题考核。通过项目结题考核的学生取得2个学分;没有通过项目结题考核的学生应当提出重修申请,经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办理重修手续,安排在下一级科研训练期间进行。

二、项目来源
1. 鼓励学生自拟研究课题,联系科研导师,申报项目。如: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制作项目;社会调查项目等。
2. 各单位结合需要参加的各级、各类学术科技竞赛,组织师生申报参赛培训项目。
3. 科研导师结合自身的科研工作,提出适合本科生的科研题目,也可以结合社会生活、生产及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申报。

三、立项原则
1. 项目要在已有实验设备、仪器等相关条件保障的支持范围内进行申报,项目的周期均为一年半。
2. 项目规模和难度应适中,应将任务分解到人。任务的选择必须重视和突出对学生科研方法和能力、创新意识的培养,应避免学生进行重复的、非探索性的工作。
3. 通过项目实施使学生在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分析论证、制定方案、设计或实验、归纳总结等方面的能力得到有效的训练和提高,在研究的各个环节上要有培养学生能力的具体思路和途径。
4. 鼓励设立跨学科的综合项目、交叉项目,鼓励学生间、科研导师间以项目为纽带,跨学院、跨学科进行合作。

四、工作流程
1. 项目申报(2月26日至3月9日)
科研导师登陆“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http://202.119.81.120/bqw/)申报拟设项目,并由各单位指定负责人审核拟设项目。
2. 双选(3月10日至3月14日)
学生和科研导师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审核通过的拟设项目进行网上双选操作。
3. 立项答辩(3月15日至3月23日)
各单位针对双选后的拟设项目组织开展立项答辩,确定国家级、省级拟设项目、校级重点和校级普通项目。国家级、省级拟设项目的预期研究成果原则上要求是实物作品或公开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须是项目组成员)或学生申请的专利等。
4. 批准立项(3月24日至3月26日)
学校批准国家级、省级项目立项并发布,各单位批准校级重点、校级普通项目立项并发布。
五、经费资助
所有立项项目具有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如下表):
资助额度 理学类 工学类 文、经、管、法、教、艺学类
国家级 ≤10000元 ≤20000元 ≤10000元
省 级 ≤3000元 ≤6000元 ≤3000元
校级重点 ≤2000元 ≤1500元
校级普通 ≤600元 ≤500元
大型项目 ≤100000元

六、其他要求
1. 每位科研导师所指导的项目不超过3个,其中重点项目最多1个。一个项目只可申请项目类别中的一类,正在实施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具体如下表:
项目类别 项目组人数 周期 科研导师要求(人) 工作量(学分/生)
国家级 3人 一年半 ≤2
副教授、教授或博士 0.7 教学工作量最高以指导5名学生计算。
省级 3人 一年半 0.7
校级重点 3人 一年半 1 理工:0.7
文管:0.4
校级普通 3人 一年半 1 理工:0.7
文管:0.4
大型项目 10-20人 一年半 ≤5 0.7
2. 项目的管理归属指导教师的所在单位。各单位应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审核、立项答辩、双选和项目发布等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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